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时间:2019-03-01 16:45:13 点击:
关于票据清理整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教职工:
根据湖北省审计厅对我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长江大学关于省审计厅对学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要求。现对学校借出的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进行专项清理,限期整改。
1.对款已到、未确认收入的票据,及时办理确认收入收入,核销票据;
2.对款未到,合同已终止,无法确认收入的票据,由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经科发院确认后核销票据;
3.对款未到,合同正在执行中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经清理专班确认后处理;
4.其他外借票据无法核销由经办人提供材料,经清理专班确认后处理。
5.整改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
6.整改联系人:陈艳秋
未核销的票据清单随后发到各二级单位,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本人,望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予以支持、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