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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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省预算“一上”阶段有关资料的通知

时间:2019-07-17 11:04:51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年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资料

(一) 申报备选二级项目

一级项目按照学校主要职责设立,并由学校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一级项目通常包含若干二级项目,反映单位履行职能所开展的活动。

根据要求,完善一级项目设置,建立二级项目库。 二级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个一级项目或二级项目填一个申报表),同时二级项目需填报《项目支出规划表》(附件2),注意一级、二级项目以及年度的衔接,根据业务归口原则,按一级项目分工如下:

1.学校“双一流”建设专项

部门:“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说明:按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建设目标任务,设立二级项目。根据要求,省教育厅拨款二级项目按照高校质量工程思政专项经费高校国际交流经费学科及平台建设等进行设置,并按要求做好统筹。省教育厅2019年拨款项目因素见附件3。同时,完善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库,将相关内容作为活动归入以上四个二级项目,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2.学生资助工作专项

部门: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说明: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设立二级项目。

3.高校纵向科研项目

部门: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说明:因涉及每个课题项目,不宜明细编制,建议不设二级项目。

4.学校基本建设项目

部门:基本建设处  互联网与信息中心 后勤保障部

说明:根据学校建设规划,按批准立项建设。根据省预算要求,对年度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修缮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省财政厅组织评审。此类项目还需提供评审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4

5.高校还本付息专项

部门:计划财务处

说明:根据债券协议和银行贷款合同编制。

(二)提供学生信息(截止630日)

部门:教务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说明:分专业统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情况及2019年招生计划。

(三)提供人员工资信息(截止630日)

部门:人事处

说明:按规定格式完整填报人员及工资等信息,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四)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部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说明:除提供学校现有(截止到20196月)土地、房屋建筑面积、车辆及大型专用设备价值外,还提供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国资处已布置)。利用科研项目资金购置的,只需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汇总数 ;配置计划应与实验室建设、“双一流”建设紧密结合;经一定程序审定后,由国资处导入相应系统。

(五)测算2020-2022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国有资产收益

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

参加部门: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资处、武汉校区管委会、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公司

说明:根据有关政策,测算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横向科研提取管理费等情况。各部门分年度选填附件5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具体操作,主要领导亲自把关。

(二)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按要求规范填报表格,提供所需资料。所有资料于72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

本通知及附件材料在本通知所在页面的最底端下载。各单位在资料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计财处相关科室。联系电话:财务管理科8060569 ,绩效管理8060506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2. 项目支出规划表

     3.“双一流”专项项目设置表

4.项目评审所需资料清单

5.各类收入测算表

               计划财务处

                                 2019712

 

附件【 2020年预算“一上”布置.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