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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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生欠费清理第二阶段工作布置

时间:2019-07-18 10:38:08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校生欠费清理的通知》工作安排,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离校生欠费清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明确任务,分布推进

1.第一阶段:6月30日前,完成近5年离校生(2014届至2018届)欠费清理,各单位将清理结果报计划财务处收费科。

2.第二阶段: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离校生欠费清理,各单位将清理结果报计划财务处收费科。

二、全面总结,分析改进

1、做好工作总结。

请各学院对离校生欠费清理第一阶段工作做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把不足的原因分析出来,把阶段性成果锁定下来,把改进的措施明确出来。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2014届至2018届毕业生欠费名单一一进行完成情况说明,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2、做好工作交接。

现阶段正值学校中层干部换届,请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将前期工作总结以及相关工作材料进行移交,并配合完成下一阶段的工作。

三、研究办法,制定方案

1、做好工作讨论研究。请各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研究第二阶段离校生欠费清理工作。

2、做好工作实施方案。务实制定第二阶段离校生欠费清理工作的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人、工作措施、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

四、密切协作,高效推进

1.计划财务处。负责向各学院提供2018届及以前离校生欠费名单,并适时提供清理期间的离校生缴费情况。受理并整理各单位提供的清理工作资料。

2.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向有查询需求的学院提供欠费离校生学籍异动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情况。

3.学生工作部。协助向有查询需求的学院提供欠费离校生联系方式。

4.各学院。(1)对各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等单位存放的毕业证、学位证进行清理并登记;(2)对正常毕业已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的欠费学生,核查双证的发放情况,已领证、未领证欠费离校生均要联系到学生本人,对欠费情况进行摸排并催缴;(3)对非正常毕业未取得证书的欠费离校生逐一核实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状况,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学籍异动证明并提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科进行收费标准调整。

五、反馈信息,按时完成

1、请各学院每月向计划财务处反馈一次清理情况,以便动态掌握全校离校生欠费清理工作整体进展状况。

2、9月30日以前,请各学院将所有欠费离校生的欠费清理情况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通过学校收费QQ群收费科齐定波。

 

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