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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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校2019年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8 15:28:55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9526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的《长江大学2019年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长大校发〔2019130号),各单位需按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长江大学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范学校内部控制。

内容涉及风险评估、学校层面内控、业务层面内控以及评价与监督等内容。

牵头部门: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更新健全相关制度及流程

主要围绕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六大业务开展,制定防控措施,更新制度和流程图;启动编制归口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牵头部门:各业务归口部门

3. 开展制度培训

各业务归口部门组织相关业务专题培训(如资产管理、采招管理),使具体操作人员全面掌握专项业务,熟悉工作流程,规范办理业务。

牵头部门:各业务归口部门

4. 强化制度执行

各项业务具体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制度,各业务归口部门检查督促归口业务制度执行。在有章可循基础上,要按章办事,守章必严,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牵头部门:各业务归口部门

5. 梳理职责,加强人员培训

对学校权力结构进行梳理,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定岗定编,启动新一轮岗位聘任,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加强主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业务培训,提高主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并定期轮岗。

牵头部门:人事处

6.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以现有财务系统为中心,初步实现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教务系统等对接;按内控建设要求,做好数据中心和基础平台建设前期技术方案规划,分步实施,年度启动数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内控大数据平台,将经济活动及其内控流程嵌入信息系统中。

牵头部门:互联网与信息中心

7. 开展风险评估和有效性评价

根据内控建设要求,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检查学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牵头部门:审计处

请各单位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前后相互衔接,各类业务内容(即预算、收支及其他类归口计财处,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分别归口采招处、国资处、基建处、校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规定向学校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报送相关资料(具体联系人:王李想 联系电话:8060862),学校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内控相关工作。

 

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