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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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9-11-29 14:38:39     点击:

校属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工: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财务处“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准则和“务实创新,便捷高效”的工作要求,提高报账效率和财政资金执行率,针对目前报销过程中普遍存在公务卡结算“不规范、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鄂财函【2018244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1)精神,现就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卡结算的要求、公务卡应用“第三方支付”的具体操作以及公务卡相关业务办理做出说明。

请各单位加强对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宣传,提醒和要求本单位教职工“规范、全面、正确”使用公务卡结算;请全校教职工严格遵守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规定。

一、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通知》规定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卡。2018年年底前,要实现公务卡结算对所有预算单位、所有在职人员、规定支出项目的全覆盖。

各项公务支出要严格执行《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对于未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也应主动使用公务卡结算。

《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公 务 卡

结算项目

备 注

1

302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

302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

302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

302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

302

07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

302

11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车票、船票、机票支出等。

7

302

13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8

302

14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9

302

15

会议费

指单位主办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

302

16

培训费

指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支出。

11

302

17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餐饮费、住宿费等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

302

18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3

302

31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4

302

39

其他交

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5

302

99

其它商品

和服务支出

指上述项目以外、适合公务卡结算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严格公务卡结算报销管理

文件要求严格公务卡结算报销管理。预算单位要规范和完善公务卡结算的财务报销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引导和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公务卡进行线下刷卡支付和线上网络支付,在本单位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氛围。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公务卡结算财务报销手续时,应当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提取相应的公务卡消费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所有公务卡支出刷卡消费,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和用卡凭证(含电子凭证),并按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经单位财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违反公务卡管理规定,有卡不用或者不能提供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证明材料的,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对不愿办理公务卡的职工个人,原则上不得承担公务支出事项,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其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消费。

三、公务卡可应用“第三方支付”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日常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在公务支出中,用第三方平台绑定公务卡进行支付就方便多了。公务卡与微信、支付宝绑定方法详见《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公务卡操作指南》。

四、公务卡相关业务办理说明

(一)公务卡简介

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公务卡持卡人必须为长江大学在职教职工。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此卡为标准银联卡,可以享受免受年费,到期免费换卡等优惠。

我省规定,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我校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自觉到具备刷卡条件(含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场所进行公务消费,支付后应取得发票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POS小票)。

(二)公务卡申办条件

申办人必须为长江大学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非农工、人事代理、临时工、劳务派遣、外聘专家、定向进修教职工、非定向进修教职工、由学校各部门行政机关下文要求停薪的人员均不能办理。申办人必须在本校正式就职并发放三个月工资后才能申请办理。

(三)公务卡申办流程

1、在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开具《中国农业银行荆州分行金穗信用卡团体卡(公务卡)员工收入证明表》,按要求填写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所属部门、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月薪(元)、本单位工作年限,申请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加盖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公章。

2、申请人将盖章后的收入证明表交到中国农业银行长江大学支行,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申请表》、留本人身份复印件及手持申请表全身照各一份;

3、发卡银行审核后,以邮寄的方式将公务卡发给个人;

4、公务卡办理成功后,持卡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务卡至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会计结算中心(行政楼312室报账大厅13号窗口),由财务人员将信息录入湖北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四)公务卡挂失或换卡流程

1、公务卡挂失流程

公务卡如果遗失,应尽快拨打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24小时客服电话(400-66-95599)转人工服务进行挂失,重新补办同号公务卡。

2、公务卡换卡流程

原公务卡为磁条卡的,建议教职工更换成芯片卡,只需拨打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24小时客服电话(400-66-95599)转人工服务办理换卡业务即可。

(五)公务卡额度提升流程

我省规定,个人公务卡的透支额度不超过5万元,其中省级事业单位透支额度上限为3万元,具体透支额度由发卡银行根据个人收入状况和累计消费情况确定。我校教职工个人的新办理的公务卡透支额度一般为12万元。

我校教职工如需提高公务卡透支额度,直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24小时客服电话(400-66-95599),或者由本人到中国农业银行长江大学支行填写提高信用额度相关文件申请变动额度,最终信用额度变动都由发卡行审核同意后变动。

(六)办理公务卡的其他常见问题

1、职工出现调动、停薪、离职及退休,其个人公务卡原则上必须到发卡行办理公务卡停用手续,再持相关证明到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办理注销或停用。

2、办理人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职工不能开设多张;

3、如果公务卡卡号发生变更,持卡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务卡至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会计结算中心(行政楼312室报账大厅13号窗口),由财务人员将信息重新录入湖北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4、部分办理人员如果出现“不良信用行为”,则无法开设公务卡。“不良信用行为”由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不良信用行为”主要包含:消费贷款逾期不换、消费贷款还款不足、信用卡提现或消费,超过免息期没有还款、房屋贷款不按时还款、无连续3-6月正常稳定收入(可能存在无还款能力)。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申请的人员应由本人到中国农业银行长江大学支行咨询相关人员。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

附件2《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公务卡操作指南》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27

 

附件【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务卡.doc】已下载次 附件【 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公务卡指南.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