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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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11 12:16:24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0】2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一份内控报告,包括: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做法、成效;
2.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3.对当前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4.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二) 一套支撑材料,包括:
1. 有整改的提供内控整改方案;
2. 提供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材料;
3. 填报的相关数据表(附1、2和3);
4. 佐证材料附件池(附4)所列的需要上传的附件内容。
二、各类业务及归口管理负责的牵头部门
1. 预算业务管理:计划财务处
2. 收支业务管理:计划财务处
3.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4. 国有资产业务管理: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5. 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基本建设处
6. 合同业务管理:学校办公室
7. 其他业务领域管理:
(1)纪检监察:巡视、纪检监察结果运用、风险点查找与管控
(2)审计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评价、审计监督
(3)人事处: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三定方案等
(4)互联网与信息中心: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建设
8.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公司、发展规划处按照上述业务领域提供全部业务领域内控编制材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编报工作。学校已于1月3日召开内控工作小组会议,对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做了预布置;各业务归口牵头部门负责人要安排好此项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并做好报送资料审核。
2.加强工作衔接。编报中要加强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年报等工作的协调衔接,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3.确保编报质量。各部门要注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财政部门将进行抽查检查。
4.按时完成工作。5月31日前,各部门将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计划财务处;6月15日前,计划财务处编报形成学校报告,并报学校审批后上报省财政厅。
以上通知及附件资料可从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各单位在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计财处财务稽核科,联系人:刘晋,18986662566。
附件:1.单位层面内控建设情况表
2.各部门业务层面内控建设情况表
3.内控报告参考要点及填写说明
4.佐证材料池
长江大学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附件【 附1.单位层面内控建设情况.xls】已下载次 附件【 附3.内控报告参考要点及填写说明.doc】已下载次 附件【 附2.业务层面内控建设情况(各部门).rar】已下载次 附件【 附4.佐证材料池.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