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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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3 16:21:55 点击:
全校教职工:
计划财务处于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要求教职工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截止6月22日止,仍有300多名教职工没有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名单见附件)。按照荆州区税务局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没有办理汇算清缴事项的教职工,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二、办理方式
1.教职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计划财务处代为办理。
按照荆州区税务局的要求,计划财务处目前已代为完成尚未办理汇算清缴教职工的汇算申报工作,但仅完成了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汇算,计划财务处无法通过税务申报系统后台将教职工获得的劳务报酬数据导入,必须教职工自行导入。劳务报酬数据不能并入工薪所得计算个税,造成应退税数据无法获得。教职工可以在6月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数据更正。
三、操作步骤
1.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 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2.在“常用业务”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如显示“提示”界面,点击“申报详情”;
4.依次点击“已完成”、“更正”、“劳务报酬”以及“稿酬”、“新增”、“查询导入”“更正申报”完成申报工作;
5 .教职工务必要在“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添加自己本人的银行卡号。
四、业务咨询电话
计划财务处综合科潘志文0716-8060862
附件:需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教职工名单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需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教职工名单.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