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0-12-01 11:09:29 点击:
全体教职工:
为顺利完成2020年年终决算,现将本年度最后一次职工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东校区:12月10日(星期四)
西校区、城中校区、沙市校区由各校区医院统一在12月10日之前向计划财务处医疗报销点提交医疗本。
二、温馨提示
1.请教职工持有效医疗发票、与发票对应的电子处方(上面有姓名、性别、年龄)、转诊单进行报销,单项检查须附检查报告单原件,住院须有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总清单。
2.请自行将医疗发票按鱼鳞状粘贴整齐,定点医院与非定点医院票据分开粘贴。
3.药费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请教职工准备好有效的银行卡号(工行、建行、农行)。
4.本年度报账截止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在下一年报销。
5.医疗费实行跟踪管理,对“弄虚作假”者,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停报医疗费一年。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