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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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22 14:30:56 点击:
各学院、全体在校生:
为方便学生缴费,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新学年我校在校生(2020级新生按入学须知有关规定执行)一律继续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学费、住宿费及以前学年各项欠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缴费平台进入方式
学生可通过手机和电脑两种方式进入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1.手机端(推荐使用)
进入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或者根据各学院提供的二维码手机扫码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系统提供建行网银支付和微信支付两个缴费入口。
为防范金融风险,计划财务处已通过“长江大学学费管理群”QQ群发布了“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各学院获取二维码后务必通过安全、可靠的渠道告知学生。
2.电脑端
进入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点击网页右上侧的“网上综合缴费平台”, 系统提供建行网银支付和微信支付两个缴费入口。
(二)缴费操作说明
1.基本操作:进入缴费平台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直接点击“登录”。登录后,核对学号、姓名等信息后再进行缴费。缴费完成情况可在电脑端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中的交易记录查询一栏查看。
2.特别提醒:收款方唯一名称为“长江大学”,除银行缴费界面外,本系统不需要学生输入银行卡号信息,银行缴费系统也不会要求学生升级银行密码等,请勿将个人银行信息透露给他人。支付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身份证号有字母‘X’的需大写,留学生或无身份证号码的密码为六个“0”。
二、缴费时间
在校生务必于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缴费。 如若延迟缴费,会影响学年注册及选课。
三、缴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学生收费项目均严格按照湖北省发改委审批核准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除学籍异动学生外,在校生学费收费标准均按上学年标准缴纳,具体金额可在网上缴费系统查看。
2.住宿费:根据宿舍标准及学生实际住宿情况进行缴费,2020-2021学年住宿费标准中已经抵扣了应退今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3.以前学年欠费: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医保费等,系统会按照先前标准显示欠费金额。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项说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份中下旬才能到帐,各学院务必将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后报学工处、研究生院,学工处负责汇总本科生生源地贷款名单并报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汇总研究生生源地贷款名单并报计划财务处。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贷款尚未到账前不影响正常注册及选课。
五、缴费票据提供
今年在校生缴费后缴费系统自动提供电子财政票据,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学生查询电子票据后可自行保存或者打印。电脑用户进入缴费平台后在菜单栏点击交易查询-已交费查询-票据查询;手机用户进入缴费平台后点击左上角菜单-已缴费查询-学费缴费-电子票据查询。
六、缴费事项咨询
学生缴费相关事项请咨询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306室),咨询电话:0716-8060587。
计划财务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