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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7 08:59:33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年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资料
(一) 申报备选二级项目
一级项目按照学校主要职责设立,并由学校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一级项目通常包含若干二级项目,反映单位履行职能所开展的活动。
根据要求,完善一级项目设置,建立二级项目库。 二级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个一级项目或二级项目填一个申报表),同时二级项目需填报《项目支出规划表》(附件2),注意一级、二级项目以及年度的衔接,根据业务归口原则,按一级项目分工如下:
1.学校“双一流”建设专项
部门:“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说明:按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建设目标任务,设立二级项目。根据要求,省教育厅拨款二级项目按照“高校质量工程”、“思政专项经费”、“高校国际交流经费”、“学科及平台建设”等进行设置,并按要求做好统筹。省教育厅2019年拨款项目因素见附件3。同时,完善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库,将相关内容作为活动归入以上四个二级项目,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2.学生资助工作专项
部门: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说明: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设立二级项目。
3.高校纵向科研项目
部门: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说明:因涉及每个课题项目,不宜明细编制,建议不设二级项目。
4.学校基本建设项目
部门:基本建设处 互联网与信息中心 后勤保障部
说明:根据学校建设规划,按批准立项建设。根据省预算要求,对年度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修缮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省财政厅组织评审。此类项目还需提供评审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4)
5.高校还本付息专项
部门:计划财务处
说明:根据债券协议和银行贷款合同编制。
(二)提供学生信息(截止6月30日)
部门:教务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说明:分专业统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情况及2019年招生计划。
(三)提供人员工资信息(截止6月30日)
部门:人事处
说明:按规定格式完整填报人员及工资等信息,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四)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部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说明:除提供学校现有(截止到2019年6月)土地、房屋建筑面积、车辆及大型专用设备价值外,还提供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国资处已布置)。利用科研项目资金购置的,只需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汇总数 ;配置计划应与实验室建设、“双一流”建设紧密结合;经一定程序审定后,由国资处导入相应系统。
(五)测算2020-2022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国有资产收益
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
参加部门: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资处、武汉校区管委会、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公司
说明:根据有关政策,测算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横向科研提取管理费等情况。各部门分年度选填附件5。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具体操作,主要领导亲自把关。
(二)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按要求规范填报表格,提供所需资料。所有资料于7月2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
本通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可从计财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各单位在资料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计财处相关科室。联系电话:财务管理科8060569 ,绩效管理8060506。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项目支出规划表
3.“双一流”专项项目设置表
4.项目评审所需资料清单
5.各类收入测算表
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2020年预算“一上”布置.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