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栏 > 通知公告 > 正文

计划财务处关于武汉校区5月份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10:59:29     点击:

武汉校区教职工:

为了做好武汉校区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工作,现将医药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5月11日(下星期二)

二、报销地点

武汉校区校医院

三、温馨提示

1.请教职工持有效医疗发票(包括电子发票)、与发票对应的电子处方(上面应有姓名、性别、年龄)以及转诊单进行报销。其中单项检查须附检查报告单原件,住院报销须有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总清单。

2.请自行将医疗发票按鱼鳞状粘贴整齐,并且请将定点医院与非定点医院票据分开粘贴。

3.报销医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请教职工准备好有效的银行卡号(工行、建行、农行)。


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