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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1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

时间:2021-08-06 15:11:16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为保障年初预算的顺利执行,切实提高学校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和《长江大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长大校发〔2020150号)有关规定,对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控,填报监控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对象

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包括5大项22个具体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监控内容及要求

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归口管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一)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对照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

(二)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在收集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三)填报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在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格式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一)预算实际支出情况由计财处根据账面发生情况统计提供;关于各项目设立之初申报并经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有不明确的可联系计财处单独领取。

(二)各单位于820日前将《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计财处财务管理科。

 

 QQ群: 294285469

 


附件:1.绩效监控项目情况表

2.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

3.长江大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计划财务处

202186




附件【 附件1:绩效监控项目情况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1-长大校发〔2020〕150 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3-长江大学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