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6 11:27:03 点击:
全处教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1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处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202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12月9日。
二、参加活动对象
全处教职工
三、活动内容
各科室要以本次消防安全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工作。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保障消防安全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跟综合管理科联系补充到位);
2.认真排查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查找安全疏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各科室填报《消防隐患自查情况报表》,11月30日前提交综合管理科。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消防隐患自查情况报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