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0 15:47:24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业务,请全校教职工及时填写或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便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流程如下:
1、若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第二步:依据提示,点击【确定】;
第三步:打开【待确认扣除信息】进行核对:如有修改可以先【修改】再【一键确认】(“已失效”状态的信息需先删除才能点击确认)
如:
2022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即可。
2022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注: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就算提交成功,无需重复确认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扣除年度2022】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作废或修改。
2、若2022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则需要先按照上述步骤,确认之前的项目后,再申报填写。
3、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的,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即可填写信息
如有疑问,可联系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 电话0716-8060862。
计划财务处
202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