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1 15:27:56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教职工2024年能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请学校在职教职工于2023年12月31日前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对2024年度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时更新并确认。若未及时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视同有效并自动转入2024年。
操作流程如下:
1.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再选择“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
2.请检查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是否正确完整地从2023年数据转入(如数据转入成功则无需任何其他操作);
第一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查询”,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再选择扣除年度“2024”;
第二步:依据提示,查看信息是否正确完成。
3.若2024年数据未能从2023年数据转入,可以选择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已失效”状态的信息需先删除才能点击新增)。新增步骤: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即可。
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珊珊 潘志文
电 话:0716-8060862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21日
(编辑:张珊珊 审核人:彭礼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