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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教职工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通知

时间:2023-12-21 15:27:56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教职工2024年能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请学校在职教职工于2023年12月31日前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对2024年度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时更新并确认。若未及时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视同有效并自动转入2024年。

操作流程如下:

1.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再选择“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

2.请检查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是否正确完整2023年数据转入(如数据转入成功则无需任何其他操作

第一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查询”,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再选择扣除年度“2024”;

第二步:依据提示,查看信息是否正确完成

3.2024数据未能从2023年数据转入,可以选择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已失效状态的信息需先删除才能点击新增)。新增步骤: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即可。


如有疑问,联系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珊珊   潘志文

 0716-8060862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21日

编辑:张珊珊   审核人:彭礼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