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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财务(项目)负责人签批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2-27 08:44:23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109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明确签字权责,落实“谁签字,谁负责”主体责任,请学校各单位财务(项目)负责人对相关经济业务财务报销签署明确意见及经费支出渠道。

签署意见可以参照下表:

序号

经济业务

签署意见

1

人员经费

符合发放政策,数据已核实,同意从****项目列支。

2

奖助学金

符合发放政策,评选程序合规,数据已核实,同意发放,从****项目支出。

3

劳务费

项目内容真实,符合**政策,从****项目支出。

4

日常报销

项目内容真实,同意报销,从****项目列支。

5

借款

情况属实,同意从****项目借支。


请各单位按程序审签报销单据,严格签批意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227

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