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1 16:17:1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荆州区税务局对我校税务预警相关要求,对学校房屋租赁合同及研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征收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房屋租赁收入按税后金额上缴财政。
研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适用税率为0.3‰,该税费由各项目承担,计入项目成本核算。
自12月1日起,针对房屋租赁合同及研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征收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征收印花税。《税金借款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2月1日
附件【 税金借款单(含印花税).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