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落实学校增收节支行动 推进财政资金项目申报

时间:2022-03-15 14:27:46     点击: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学校增收节支三年行动计划,竭力做好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31日下午,学校在6号楼205会议室召开财政资金申报工作推进会议。

副校长毛精华以及学工处、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外事处、发规处、基建处、国资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计财处处长唐伦刚主持。

会上,计财处副处长柳彦彬简要讲解了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批复的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以及相关细化预算情况,并重点逐项介绍了近年来学校取得的常年性拨款项目以及可能争取的其他项目,提醒各部门要积极研究政策、敏感捕捉信息、做好业务对接、建设好项目库、高效推进项目申报、主动沟通汇报,竭尽全力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与会各部门负责人也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特点,报告交流了相关项目的申报进展情况及经验与做法,并结合学校增收节支要求,介绍了各自争取外部资源、控制业务支出的相关思路与办法。

毛精华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做大办学经费规模是化解学校收支矛盾的根本,也是促进学校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树立正确的“财政”观念。“财政”是先有财再有政,谋划工作时要先充分考虑资金支撑;落实资金时不能等、靠、要,必须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外部资源;争取资金时,要厘清思路和方法,要强化向上级相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及时汇报沟通的思想意识;各部门要树立经营的思想,遵从市场规律,积极主动作为,合理利用学校各项资源,最大程度增加办学收入。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财政资金争取工作。校内各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上级相关主管单位信息,分析研究各项政策,借助长江大学的品牌优势,争取各项外部资源。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开展相关工作时,必须首先考虑资金预算情况,特殊的临时事项要按程序办理。执行预算时,必须花的钱,尽量节省花,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计财处王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