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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科研事务财务负责人签字授权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10:54:21     点击:

校属各单位、教职工:

为深入践行“三尊三学”办学理念和“凡事三有”治校方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提升财务服务质量,计划财务处研究决定,按照“规范严谨,便捷高效”的原则,对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办理科研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资料归档等科研事务中大量涉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事项,实行授权审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情况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经费承诺书、经费预算、预算调整、经费决算、结题归档以及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等需要学校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事项,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唐伦刚分别授权给副处长张金同(荆州校区)和副处长余后荣(武汉校区)签字。张金同办公地点:荆州校区行政楼303,办公电话:0716-8060521;余后荣办公地点: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办公电话:027-69111292

二、注意事项

1.在科研事务相关表格中填写“财务负责人”时,荆州校区的请填写“张金同”,武汉校区的请填写“余后荣”。

2.需要财务负责人相关具体信息的,请登录计划财务处“数字化综合财务办公平台”,在网上办事大厅“日常事务”栏目中的“服务总览”项中申请下载。

3.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办理人提请财务负责人签字时,需提交完整的文本材料或必须的支撑材料。

请大家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14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