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7 10:16:35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1〕27号)、《长江大学预算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6〕162号)、《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9〕84号)、《长江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财务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33号)和《长江大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大校发〔2020〕1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预算和2022-2024年支出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基础资料(数据截止9月30日)的编报
各部门提供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资料,其中:
1.学校办公室提供学校主要工作职责和学校2022年工作重点、工作目标;
2.党委组织部提供各单位实有干部数、人事处提供各单位实有职工数;
3.发展规划处提供中长期工作重点、工作目标;
4.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学校土地、房屋建筑物面积、大型专用设备值。
(二)收入预算的编报
计划财务处暑假期间已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处等单位,测算学费、住宿费等非税和国有资产收益等收入的编制;其他收入将参考最近三年数据,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进行编制。
(三)支出预算的编报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从2022年起学校所有支出均采用项目方式申报,按程序纳入项目库,预算安排均在项目库中选。
1. 机关及直属单位
(1)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后勤服务费、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费等(见附件1)涉及学校日常运行,除刚性支出外,其他原则上申报数不超过近3年实际发生平均数,需对项目任务、拟开展活动和测算依据进行简单陈述,据实填报《基本支出申报表》(附件2)。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包括两类,一类是与学校主要职责密切相关,按省财政要求编制的省级预算项目,一类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相关的支出项目(见附件3)。此类项目要求对立项依据、往年预算、活动内容、测算依据和长短期绩效目标进行说明,据实填报《项目支出申报表》(附件4)。若省教育厅安排的项目已知预算额度,按额度编报。
2. 学院
(1)学院可参照往年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根据2022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预算编报准备工作,待学校确定控制数后即行编报,填报《学院预算申报表》(附件5)。
(2)按业务归口部门安排,编报相关项目支出预算。
(3)由学院自筹经费安排的收支预算同时编报。
(四)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报
省财政厅经过近几年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目前已形成一套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学校将目标指标按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分解至相关单位,各单位结合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相关要求,对部分指标进行梳理,调整完善后填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6)。
二、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
(一)广开财源,增加收入
各单位要树立“抓资源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学校鼓励各单位外争项目、内部挖潜,千方百计、合理合规利用学校资源争取各类办学经费,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1.按照省政府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根据省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大力压减除手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工资福利支出和助学金外的其他支出。
(三)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资金统筹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理念,集中财力办大事。以落实学校2022年重点任务和目标为重点,优先安排基本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维持正常运转的必需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各方资金,按年度需求和项目进度合理安排“双一流”建设资金。
(四)加强事前评估和论证,做实项目库建设
1.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位,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所有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选取,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无法安排预算。
2.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类的项目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进行大幅度调整;项目支出类的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并按规定履行事前绩效评估、行政决策、投资评审等程序,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不能纳入项目库。
3.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已有项目库项目清理工作,组织好新增项目论证评审工作。年度预算下达后,重要增支政策项目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从严审核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未经审批的大中型维修项目不得编入预算;对申请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大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基本建设类项目及信息化类项目,严格按照省新出台的支出标准申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以上工程类、修缮类项目及100万元以上信息化项目须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再评审。
(五)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1.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各单位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研究项目业务内容,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项目支出与整体支出、一级项目与二级项目的绩效目标要有机衔接,突出核心产出和效果,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值,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安排预算。
2.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单位将近年绩效评价情况与支出政策完善、支出结构优化、预算安排调整等有机衔接。
(六)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管理
学校7月份已按要求向省财政厅报送了新增资产配置限额,各单位在编制新增资产预算时,要在省财政厅审查后的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限额内。学校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体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扶贫、创新、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三、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工作进度安排,倒排学校预算工作进程。
(一)学校“一上”阶段(7月20日-11月5日)
1.学校基础资料及项目预申报、资产限额: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的测算;编制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机动车情况表;进行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的预申报;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限额。(7月30日前)
2.按省政府安排,参加省政府2022年预算编制布置会。(9月20日前)
3.测算学校收入,向学校主要领导、相关会议汇报,听取预算建议与要求。(10月20前)
4.各单位支出预算的申报,相关单位学校预算的基础资料编报,相关单位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11月5日前)
(二)学校“一下”阶段(11月6日-11月15日)
1.对各单位从单位项目库中选择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通过后纳入学校项目库;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学校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学校的综合财力,测算形成学校2022年学校预算初步建议草案和学校三年支出规划草案;
3.征求各单位及校领导意见;将预算建议方案和规划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4.向相关单位下达省拨和学校项目的预算控制数。
(三)学校“二上”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
1.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调整预算测算依据和绩效目标,规范完整编制省级预算项目文本;
2.各学院根据测算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学院预算;
3.学校编制完整2022年预算文本,并报送省财政厅。
(四)学校“二下”阶段
1.经省人大审查批准后,由省财政厅批复学校2022年度部门预算。学校将批复的预算下达到校内各单位执行。
2.相关资料将发布在计财处主页和长大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群中,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甜甜 王李想
QQ群号:294285469 联系电话:0716-8060569
附件 1:基本支出汇总表
2:基本支出申报表
3:项目支出汇总表
4:项目支出申报表
5:学院预算申报表
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附件1-基本支出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基本支出申报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项目支出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4-项目支出申报表(新).xls】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5-学院预算申报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6-长江大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