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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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0 15:37:49     点击:

关于开展学校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计财预发〔20193

属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预算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6〕162号)、《长江大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16〕163号)和省教育厅《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1.自评对象

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18年预算安排的教育项目,包括14个项目,总金额4920万元(具体见附件2)。

2.重点绩效评价

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省教育厅选择“本科高校试点学院改革项目”、“高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含人文社科基地)”、“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由省教育厅另行下发。

  1. 评价方式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绩效自评表(附件3,自评表填写规范见教育厅文件),撰写自评报告(附件4),审核汇总后报送计划财务处。若项目资金涉及进一步分解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汇总,一个项目最终形成一个自评表和一份自评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绩效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二)按时按要求报送

    3月27日(下周三)前,各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的自评表和报告。同时,绩效评价佐证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从计划财务处主页通知栏或长大绩效群(群号294285469)中下载。工作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财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明玉  邹佳佳    电话:0716-8060569

     

    附件:1.省教育厅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学校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清单

    3.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4.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题纲)

     

    长江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附件2:2019年度教育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清单.xls】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学校3月20日收文).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