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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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06 16:23:08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8】242号)第十条规定:对于在偏远、边境地区开展考察、调研和测试监测等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限制,必须要租车前往的,须事先就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工作任务、租车理由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为规范租车报销管理,特制定“租车申请单”模板。根据文件规定,出差人员前往偏远、边境地区需要租车,应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填写租车申请单。
此规定自发通知之日起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租车申请单.xlsx】已下载次